(编辑:carol 日期: 2024/12/23 浏览:2)
2017年1月14日,被媒体誉为“汉语拼音之父”的周有光去世,享年112岁。其实在周有光生前,他很不喜欢这个称呼。其子周晓平曾要求记者,“文中提到的‘汉语拼音之父’几个字务必去掉”,父亲“最反感别人这样叫他。他常说,汉语拼音搞了一百年,自己只是参与方案最终制定的几个人之一,不能叫‘汉语拼音之父’”。
这既是周有光的谦虚,也是一种事实——现行《汉语拼音方案》,是在很多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明清时期,来华传教士最早尝试用拉丁字母为汉字注音。意大利人利玛窦和罗明坚编的《葡汉辞典》中,率先使用拉丁字母为汉字注音;其后,利玛窦又同另一位耶稣会会士郭居静合作,于1605年发明了第一套汉字拼音方案《西字奇迹》;1626年法国传教士金尼阁、1847年英国驻中国外交官密迪乐等也先后编制了汉字拼音方案,各具特色。其中大多数拼写的都是南京官话,而在清朝中期后,北京话成为官话,这些方案也即失去作用。
在以上成果,尤其是密迪乐方案的基础上,英国人威妥玛在1886年创制了较为完备的“威氏拼音”,准确记录了北京官话口语。此后在邮政电信、海外图书馆中文藏书编目、外交护照上的中文人名等处,都长期使用“威氏拼音”,成为汉字的统一标注方案。很多“威氏拼音”的拼法沿用至今,如清华大学Tsinghua University,茅台Moutai等;之前有学者把“Chiang Kai-shek”(蒋介石)译为“常凯申”,闹出笑话,即是由于不懂“威氏拼音”。①
晚清知识分子为“教育救国”,开启了一场“切音字运动”,希望通过简化汉字、推广拼音文字,实现“言文一致”,以普及文化。曾参与戊戌变法的王照,在1900年创制了包括50个“字母”(声母)和12个“喉音”(韵母)的《官话合声字母》,先被袁世凯列为直隶省师范和小学课程,随后流行全国。劳乃宣为之增加南方话的声韵母,又创制了宁音谱(南京话合声简字)和吴音谱(苏州话合声简字),通行江浙两省。
在晚清20多年的时间里,至少产生了27个拼音方案,其中多数受日本假名的影响,使用汉字笔画或独体古文做字母,只有朱文熊认为“与其造世界未有之新字,不如采用世界所通行之字母”,故其《江苏新字母》完全使用拉丁字母。②
作为“切音字运动”的成果,民国建立后,北洋政府修订章太炎“取古文篆籀径省之形”创制的58个注音符号,确定为法定“国语注音字母”。这套字母使用声母、介母和韵母“三拼法”,非常符合汉语读音规律,如“中国”两个字拼为“ㄓㄨㄥ ㄍㄨㄛˊ”。台湾至今在教学中沿用这一注音方案。
赵元任、钱玄同、黎锦熙、林语堂等人认为,注音字母“形式不甚简便,也不大美观,印刷和书写都不如罗马字母”,因此以赵元任为中心,他们共同创制了更加国际化的“国语罗马字”。1928年,国民政府大学院(相当于教育部)向社会公布了这一方案。和之前所有拉丁字母注音方案不同,“国语罗马字”完全使用26个拉丁字母,没有添加符号,也没有改变字母形式。按照语言学家罗常培的说法,“若以美观、便用、合理三点衡论中西各式之得失,则国语罗马字迥非其他所能及矣”。③
由于“国语罗马字”设计复杂,兼之政局动荡,当时没能在国内推广。1940年,“国语罗马字”改称“译音符号”,在台湾沿用至今。1984年,台湾对其做了一些修订,如“采用注音符号之四声调号,而不采用原设计之以字母变化来表示四声之拼法”,使用起来更加简便,也同大陆现行的《汉语拼音方案》更为接近。④
民国时期,受苏联影响,左翼人士还发起过一场“拉丁化新文字”运动。苏联建立后,在少数民族中推行文字拉丁化,被列宁称为是“东方伟大的革命”。瞿秋白1929年在苏联汉学家郭质生的帮助下,制定了一个汉字拉丁化方案,后经在苏联的吴玉章、林伯渠修订,成为《中国北方拉丁化新文字方案》。1931年,在海参崴召开的“中国文字拉丁化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这个方案获得通过。随后,开始在旅苏的10余万中国工人中推行。⑤拉丁化新文字最大问题是不标声调,如“shiou”能同时表示“时候”和“事后”,极易混淆。
1940年,十月革命23周年时,陕甘宁边区成立了新文字协会,同时将十月革命纪念日定为中国文字革命节。不久, 边区政府发布《关于推行新文字的决定》,规定新文字同汉字有相同法律地位。拉丁化新文字的推广,曾起到一定扫盲作用,如延安县试办新文字冬学,经过50天学习,1927人中有860人学会了新文字,扫盲率达45%。
但是边区老百姓一方面将学习新文字视为一种摊派的负担,另一方面对新文字的作用表示怀疑,“老百姓对新文字的态度更坏一些,都认为学了以后也不可能使用。他们都愿意新文字冬学中间也教汉字”“是胡闹呢,不是中国文字是外国文字,学不会”“学汉字有用处,学新文字没有用”,因此新文字的推广1943年即宣告结束。⑥
1949年后,中国继承陕甘宁边区时期的文字政策,认为“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但使用拼音文字代替汉字,一时间难以实现,于是暂时研究用拉丁字母为汉字注音问题。起初有三套方案,第一个是斯大林的建议,“中国是一个大国,可以有自己的字母”,中国随即设计了5套民族形式的拼音草案,所需字母在40—60个,使用起来并不理想,只能作罢。第二个是使用斯拉夫字母,同苏联结为“文字同盟”,如周有光回忆的那样,“斯大林掌权以后,否定拉丁化,把所有拉丁化的新文字,有好几十种,都改成俄文字母一样,所谓‘斯拉夫字母化’”。
不过,一方面斯大林于1953年死去,另一方面考虑到“拉丁字母在世界上更流行一些”“利用拉丁字母设计一种拼音方案,在中国也有相当长的历史”⑦,中国最终选择了第三套方案——使用拉丁字母为汉字注音。周有光去北京参加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苏联顾问推荐使用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方案,确定了汉语拼音的设计方向。会后,周有光被留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下的“拼音方案委员会”工作,主任吴玉章、副主任胡愈之,委员还有丁西林、罗常培、黎锦熙、王力、吕叔湘等。
不久,叶籁士、陆志韦、周有光受命一同起草拼音方案初稿。周有光回忆,他们“共同提出要用26个拉丁字母,没有新字母。看法基本一致,没有什么不同的对立思想,只有一些技术性的不同”,他们“三人夜以继日拟成一个‘汉语拼音文字方案初稿’。初稿的主要特点是:一、完全用现成的拉丁字母;二、用几个双字母,但是尽量少用;三、标调用注音字母的调号,调号之外没有其他附加符号;四、“基欺希”由“格克赫”(g、k、h)变读”。⑧
这时,中国依旧将拼音文字作为汉字改革的最终目标。如1961年,周有光在《汉字改革概论》中说:
“我们已经有了文字幼苗的汉语拼音,但是还没有枝高叶茂的汉语拼音文字。汉语拼音已经开始并且正在成长为汉语拼音文字,但是在还不等于文字”“汉字是几千年来我们事实上唯一的法定文字。汉语拼音要想取得跟汉字可以比拟的法定文字地位,首先必须扩大它的实际应用范围,用事实来证明它是真正有效的文字工具。只有具备了充分的流动性和规范性以后,合法地位才会水到渠成”。
如上文所说,在1949年前,已有“威氏拼音”“国语罗马字”等多套成熟的拉丁字母注音法可供借鉴。周有光说,“300多年来外国人的拉丁字母汉语译音,50多年来中国人自己对拉丁字母汉语拼音的研究和实践,解放后群众的许多建议,给新的《汉语拼音方案》的拟定打下了良好基础。有些问题过去已经很好地解决了,新的拟订工作只要进一步解决那些被认为还不够满意的字母配合问题”。1958年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在很多地方,确实继承了已有经验,如用z、c、s和zh、ch、sh分别表示舌尖前音、舌尖后音;同时更有很多创新之处,如全部声母都是专用字母,以免给使用者带来混淆。⑨
当然,现行汉语拼音也存在很多不足,比如字母“ü”一是不容易在计算机输入,二是在和字母n和l外的声母一起时,省去上面两点的规定, 容易给学习者带来困难。⑩在周有光看来,“汉语拼音方案不是没有缺点的,但是改掉一个缺点往往会产生另一个缺点。缺点和优点是共生的。只能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他相信“汉语拼音方案是一座现代化的文化桥梁。它一方面方面人民大众走向文化,另一方面方便中国文化走向世界”。
不过,汉语拼音现在的作用,仅仅是标注汉字的工具,不再是由汉字向拼音文字的过渡。现实表明,文字从表意向表音发展,并不是一个普遍规律。
1986年,语言界学者聚会,左起:季羡林、吕叔湘、许国璋、周有光、马学良
注释
①孙伟杰:《“威妥玛式”拼音研究》,吉林大学2009年;李亚楠、周小兵:《汉语拼音方案的产生、发展与对外汉语教学》,《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版)》2015年第6期;②戴昭铭:《切音字运动始末》,《语文建设》1992年第12期;③陈升祥:《国语罗马字探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2期;刘晓明、陈雅军、李林:《国语罗马字社会推行状况考察》,《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4期;④《台湾修改了国语罗马字》,《语文建设》1984年第5期;⑤常文昌:《俄风东渐:中国汉字拉丁化的由来与得失》,《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⑥秦燕:《陕甘宁边区新文字运动兴衰探析》,《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8期;⑦《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1958年1月10日),《胡乔木谈语言文字》,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77页;王爱云:《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文字改革(1949—1958)》,《党史研究与教学》2009年第6期;⑧周有光:《笑看风云人未老》,李菁《走出历史的烟尘》,东方出版社2014年,第231页;周有光:《回忆拼音方案的制定过程》,《周有光自述》,人民日报出版社2014年,第315页;⑨王理嘉:《汉语拼音运动的回顾兼及通用拼音问题》,《中国语文》2002年第2期;⑩解植永、李开拓:《<汉语拼音方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