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押上10亿“全部身家”:银隆到底好在哪里?

(编辑:ken8544 日期: 2024/12/23 浏览:2)

对于王健林来说,投资与其说是基于对银隆的了解,倒不如说是对董明珠的“支持”。据银隆集团董事长魏银仓透露,“万达集团并没有做尽职调查,完全是看董总的面子。”“我今天愿意拿所有的资产投入到银隆中去。”董明珠在12月15日的“中国制造高峰论坛”上表示。她没有公布具体数额,不过有知情人士指出董明珠对银隆的个人投资高达10亿元。

董明珠押上10亿“全部身家”:银隆到底好在哪里?

文|梁宵 编辑|徐昙

董明珠对珠海银隆的投资,可以称得上是 “孤注一掷”。


而对于董明珠来说,不仅是押上全部资产,更是全部的信用背书。除了董明珠个人之外,同时与珠海银隆原始股东共同签署增资协议的,还有中集下属企业、北京燕赵汇金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家企业,5方共同增资30亿,获得珠海银隆22.388%的股权。其中中集下属企业注资2亿元,而万达集团投资数额为5个亿。

尽管已有相关各方陆续公布了投资金额,但作为当事方的珠海银隆对此却秘而不宣,截至记者发稿,银隆对上述数据依然未置是否。

对于王健林来说,投资与其说是基于对银隆的了解,倒不如说是对董明珠的“支持”。据银隆集团董事长魏银仓透露,“万达集团并没有做尽职调查,完全是看董总的面子。”而王健林在接受采访时也证实,“没有经过什么深思熟虑,就是相信董总。”

为什么一定是银隆?

格力电器的公告显示,董明珠在公司占股为0.74%,共计4429.85万股,以当前的股价25元/股计算的话,那么董明珠持有的格力电器股票价值在11亿元左右,而基于这几年格力电器的高分红,董明珠所获得的现金红利有2亿元——从某种程度而言,董明珠对银隆“投入全部个人资产”的说法并非言过其实。

这样的坚决恐怕也感染了与董明珠一直“紧密合作”的王健林,据其透露,万达集团在内部发了文件,所有的小家电都选择格力品牌。

“投资银隆是万达接近三十年来第一单对制造业的投资,投资并不算太多,”王健林表示,未来如果银隆的储能技术稍微能够商业化,那么企业市值翻倍是很容易的事情。

但言外之意,就目前银隆的技术而言,探索和实验的性质更大,正如魏银仓也承认的,“银隆所研发的钛酸锂电池确实是小众的”,而且“经济效益也排在最后”,但他强调,银隆看重的是这一技术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环保、以及安全。

而在董明珠看来,银隆的电池技术在全球内都是领先的,使用寿命30年,6分钟充满电,在高温60度、低温零下50度的范围内都可以保持正常运行,“最起码银隆的电动车不会熄火。”

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董明珠坦陈格力电器从2012年底就开始进行新能源电池的研究,但是4年多了也没有什么进展。“格力电器缺少的是电池技术,而银隆缺乏的是资金,以及更有效率、更先进化的管理,”在董明珠看来,银隆目前所面临的问题都不是“致命”的,而资本将会撬动银隆的技术生命力。

除了技术上的认同,董明珠和魏银仓在行事风格上也有诸多相似之处:两人都是快人快语、说话干脆利落,比如提到电池的安全问题,魏银仓甚至有些口无遮拦地指出“三星一直爆炸,苹果也快了。”而董明珠则在后面的演讲中以特斯拉的例子呼应:“大家说特斯拉很牛,但是我买的特斯拉电池三年不到就得换了。”

“我今天在这里代表银隆说一句话,你用了银隆车,十年保证不换。”在银隆的主场,董明珠毫不客气地以“主人”自居。

收购败北 险企从中作梗?

董明珠对银隆一直志在必得。

2016年3月份,格力电器就宣布,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新能源汽车公司;11月1日,“董明珠自媒体”公号上甚至提前“恭喜格力银隆牵手成功”,但不久,这场长达9个月的“眉来眼去”却以遗憾收尾:格力电器终止了对珠海银隆的收购。

“那天股民表态的时候,我们现场99.9%多都通过了,尽管大家认为这个收价高了一点,不太满意,但是对技术还是认可的。”董明珠在论坛上指出格力电器收购失败的原因并非是由于小股东的异议,而是“不应该举牌的举牌了。”

按照收购计划,格力电器拟以15.57元/股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97亿元的配套资金,其中,董明珠个人出资9.37亿元,增发完成后其个人持股比例上升到1.3%,超越前海人寿成为当时公司第四大股东,从其后前海人寿突如其来的频繁举牌、持股一度接近5%来看,一位接近格力电器的人士所言的“险企从中作梗”而扰乱收购计划似乎不无道理。

不过,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这或许也避免了格力电器陷入旷日持久的一场恶战中——对这样一个家电企业来说,新能源汽车的进入战线未免太长了;但对董明珠来说,这才是企业真正的未来,此后她也在多个场合表示“一定要造新能源汽车”。

而今,董明珠以个人投资者的身份来接棒“造车”的梦想,是为格力电器未来可能的收购铺路?还是为自己寻找一个新的事业起点?现在看起来,似乎后者的可能性更大。